崇明北沿湿地互花米草综合防治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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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崇启大桥至六滧港一线海塘外侧滩涂区域,西起崇启大桥,东至六滧港,南至一线海塘大堤,北至上海一江苏省界分界线。用海内容为临时围堰。本项目用海选址与用途符合海洋功能分区要求,用海类型为“特殊用海”中的“其他特殊用海”,用海方式为“非透水构筑物用海”。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用海选址和用途,用海面积控制在150.0482公顷以内。


详情描述

项目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崇启大桥至六滧港一线海塘外侧滩涂区域,西起崇启大桥,东至六滧港,南至一线海塘大堤,北至上海一江苏省界分界线。用海内容为临时围堰。本项目用海选址与用途符合海洋功能分区要求,用海类型为“特殊用海”中的“其他特殊用海”,用海方式为“非透水构筑物用海”。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用海选址和用途,用海面积控制在150.0482公顷以内。

本项目工可批复后,应向我局提出办理用海手续。海域使用期满后,应及时拆除临时围堰,恢复海域原状。

本项目应根据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用海监管工作的函》(自然资办函〔2022〕640号),落实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提出的生态用海对策措施。

建议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行业部门、利益相关方的协调对接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
本项目用海预审意见有效期为2年,自印发之日起计算,到期自动失效。有效期内,如本项目拟用海面积、位置、用途发生改变的,应当重新办理用海有关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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